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层出不穷,商标纠纷日益增多,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商标注册对于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如何使用和保护商标,使商标价值最大化,也就成为企业日益关注的问题。商标之争有很多种,如商标权属、近似商标等,下面小编就来对历年来30个经典商标纠纷案例进行盘点,不妨来看看。
案例一: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案
案情:从名不见经传,到现在的凉茶第一罐,“王老吉”创造了一个商业奇迹。但是,这奇迹中间却夹杂着两家公司的恩怨。从2010年开始,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就展开了“王老吉”的商标之争。
结果:北京一中院就鸿道有限公司(加多宝)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暂时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了句号。
案例二:奇瑞腾讯“QQ”商标争夺
案情:2003年3月,奇瑞“QQ”轿车上市两个月前,奇瑞公司就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3494779号“QQ”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上,但腾讯公司随后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就此开始“QQ”商标“鏖战”多年。
结果:商评委作出过裁定,对腾讯公司持有的争议商标依法予以撤销。腾讯公司不服,随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公司继续表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撤销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的“QQ”注册商标。双方11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终于有果,腾讯彻底输了。
案例三:苹果IPAD和唯冠的商标之争
案情:杨荣山利用手下数家子公司,从2000年到2001年,先后在3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总共十个iPad商标,其中就包括中国大陆的两个商标。2012年初,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对苹果iPad商标侵权诉讼。并指出苹果公司“盗用”了深圳唯冠的商标,并以iPad的名义涉嫌非法销售平板电脑。
结果:iPad与唯冠的商标之争,在经历一年多的马拉松之后终于以ipad付出6000万美元收购商标而尘埃落定,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正式圆满解决。
案例四:“老干妈”商标之争
案情:贵阳老干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称商评委核准的“ 川南干妈” 商标与“老干妈”商标在构成要素、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无显著差别,且指定使用在“调味品、辣椒油”等相同类似商品上,构成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结果:贵阳“老干妈”与湖南“老干妈”之间长达5年的商标争夺战曾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在双方争执5年后,北京高院于2001年做出判决,贵阳老干妈胜诉,湖南老干妈停止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并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风味豆豉瓶贴近似的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经济损失40万元。
案例五:特斯拉商标拉锯战
案情:因商标侵权纠纷闹得人尽皆知的还有美国电动车巨头特斯拉与中国商人占宝生的商标之争。占宝生手上持有商标“TESLA MOTORS”、“TESLA”、“TELSA”和“特斯拉”等以及两个.cn域名tesla.cn/.com.cn。而两家从2009年以来,就已经谈判了多次,但都因谈不拢价格而不欢而散,官司也打了不少次。
结果:最终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占宝生放弃使用“TESLA” 等有关标识,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宝生主张赔偿损失。同时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特斯拉域名纠纷、TESLA商标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撤销行政案件、TESLA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等一系列案件也都得到解决。
案例六:“恒大冰泉”商标遇纷争
案情: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其早在2010年就注册“恒大” 这一商标,“恒大”商标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且在商业经营中得到广泛使用,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并称自2013年11月份起,恒大长白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使用未注册的“恒大冰泉”商标大肆宣传和销售饮用水产品,已对自己拥有的“恒大”商标造成侵权事实。将恒大集团诉至法庭,展开商标维权活动。
结果:恒大高新宣称恒大冰泉商标侵权并提起诉讼,恒大集团对此否认并指责其属不正当竞争。并又将恒大高新告上法庭,诉其恶意诽谤侵犯名誉权,索赔8000万元。归结到底,双方的纷争还是源于商标。最终结果还未公布。
案例七:嘀嘀打车更名“滴滴打车”
案情:拥有“嘀嘀”商标的“妙影电子”认为,此前“小桔科技”未经许可,违法使用自己所持有商标,已构成侵权。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嘀嘀打车”商标并赔偿8000万元。
结果:嘀嘀打车官方对此回应,嘀嘀打车是于2014年1月得知该商标有冲突,在寻求商标复议的同时也寻求购买该品牌,但最终失败,未来将改变品牌标示。并于2014年5月下旬对外宣布,嘀嘀打车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然而消停的日子好景不长,广州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又对其“滴滴”商标进行了侵权起诉,在已经进行了一次更名后,仍要继续为此烦恼。
案例八:篮球巨星乔丹与乔丹体育
案情:乔丹和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自2012年以来官司不断,同年10月,飞人乔丹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认为乔丹体育注册上述商标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指的诚实信用原则;2015年初乔丹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撤销关于“QIAODAN”、“侨丹”、“乔丹王”在内的多个争议商标。
结果: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耗时三年,迎来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起乔丹体育商标争议案中的32起做出了终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迈克尔·乔丹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请求,保持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注册。
案例九:“稻香村”商标之争
案情:“稻香村”商标之争在北稻、苏稻两家食品企业间已持续多年。两年前“稻香村”商标之争以北京稻香村胜诉了结。2016年近日,北京稻香村却在京召开紧急媒体沟通会表示市场上苏州稻香村仍大量侵权,北京稻香村已向苏稻发起4起诉讼,除了索赔近4000万元外,还要求苏稻所有门店牌匾前必须加上“苏州”二字。
结果:苏州稻香村对案件提起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以此延缓时间,但法院均裁定驳回其申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案例十:New Balance再度折戟中文商标
案情:2004 年,周某买下了一个注册于 1996 年、名为“百伦”的商标,随后又注册了包括“新百伦”在内的一系列联合商标,并在 2008 年拿到“新百伦”商标的批准。而早年曾以“纽巴伦”为名在国内进行宣传的New Balance,因为其 2006 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为新百伦,便开始使用“新百伦”作为中文名,于是拥有中文商标的企业向广州中院提起侵权诉讼。
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认为,美国New Balance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
案例十一:豫两“杜康”结束争战
案情:作为“一家注册,三家同用”的杜康商标,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伊川、汝阳、白水3家酒厂在销售、广告宣传等方面逐渐出现了分歧,以致3家酒厂对当初杜康商标由伊川酒厂注册、3家共同使用的协议产生了分歧。1989年8月,河南汝阳酒厂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了“杜康河”、“杜康泉”、“杜康村”商标的注册申请,这一申请的提出,拉开了长达15年的第二场杜康“商标内战”。
结果:2009年3月,在地方政府的主持下,长达20年的“杜康”商标之争终于烟消云散。河南两家杜康酒厂3月29日在洛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结束多年商标争夺战,握手言和。
案例十二:“蒙牛”商标与字号冲突
案情:呼和浩特市一家同以“蒙牛”为企业字号的酒业公司对外宣称与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被蒙牛乳业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告上法庭。蒙牛乳业诉称,蒙牛酒业明知蒙牛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仍恶意申请注册以“蒙牛”为字号的企业名称,生产和销售同样作为奶制品系列的奶酒产品,并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奶酒包装及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蒙牛酒业”字样,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结果:2006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蒙牛酒业在合理清理期满两个月后,停止使用含有蒙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万元。判决作出后,蒙牛酒业并未提出上诉。
案例十三:“解百纳”商标与通用名称之争
案情:被众多葡萄酒生产企业认为是行业通用名称的“解百纳”葡萄酒是巨大经济利益的象征。2008年7月16日,中国葡萄酒行业出现一起较为罕见的集体行动,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12家葡萄酒企业结成联盟,矛头直指另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张裕烟台集团公司,指责它恶意抢注解百纳商标,图谋独占公共资源。
结果:经过商评委半年的调解,争议各方终于走到谈判桌前。中粮、王朝从商评委撤回了关于撤销“解百纳”商标注册的申请,承认该商标归张裕所有;张裕则许可上述企业及威龙公司无偿、无限期使用该商标。
案例十四:“好太太”商标字号之争
案情:俞某所拥有的宁波好太太家居展示中心是2005年7月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字号,其还注册了一个名为“Goodwife”(意为好太太)的英文商标。俞某在此后的生产经营和宣传中突出使用“好太太”字样,自称“好太太企业”,并对其商品命名为“好太太橱柜”、“好太太衣帽间”等。广东好太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俞某的这些行为不但有意误导消费者,而且已构成对其商标的侵权,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结果:宁波中院遂于2007年3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宁波好太太业主俞飞芬立即停止其商标侵权行为、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好太太”字样,并赔偿原告广东好太太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宁波好太太随后提出上诉。2007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其上诉请求。
案例十五:“FERRERO ROCHER” 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案
案情:2003年7月,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其销售代理天津正元行销有限公司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判令其不得销售符合费列罗公司巧克力产品特有的任意一项或者几项组合的包装、装潢的产品或者任何与费列罗公司的包装、装潢相似的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的巧克力产品,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承担诉讼费用。
结果:2008年3月24日,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意大利费列罗公与蒙特莎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之后宣告终局。该历时近5年的涉及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费列罗公司的胜诉告终。
案例十六:片仔癀状告八宝丹商标侵权
案情:“片仔癀”和“八宝丹”同是国家保密品种,由于配方、功效相似,常被拿来比较。2014年1月,漳州片仔癀药业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上海医药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中药厂,称厦门中药厂在推广八宝丹产品时“与片仔癀成分相同”的表述涉嫌侵权,索赔3000万元。
结果:对于两家公司的纷争,福建省食药监局在《意见》中表示,鉴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部门已明确两者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功能主治以及各自的知识产权,希望两家企业本着客观、诚信的原则,尊重各自的知识产权,友好相处,和谐竞争,保护好各自的品牌,共同推动福建省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福建省食药监局的这一“调停函”,上海医药在公告称将以此意见为基础,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协商并积极应对,而片仔癀方面则未作出回应。
案例十七:“维多利亚的秘密”遭侵权
案情:麦司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店铺大门招牌、员工胸牌和举办的内衣时装展览等多种场合,均突出使用了“VICTORIASSECRET”标识。此外,在中国女装网、新浪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麦司公司还称其为维秘中国运营总公司、中国总部等,并开展特许加盟销售活动。维秘公司认为,麦司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故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10万元并在相关都市媒体、中国女装网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侵权行为发表书面声明,消除影响。
结果:维多利亚的秘密诉上海麦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落槌,法院判令被告麦司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案例十八:“友阿”商标权之争
案情:“友阿”二字,因为“友谊阿波罗”的缘故,长沙市民对此耳熟能详。但也因为这两个字,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了被告。索俪榕于2004年3月22日申请了“友阿”商标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认为友阿商业使用“友阿”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
结果:一审认为,双方当事人的服务类别既不相同也不构成类似 。其次,“友阿”是友阿股份的未注册商标,友阿商业作为友阿控股的子公司,对“友阿”商标拥有在先使用权,并无刻意仿冒原告注册商标之故意。其三,索俪榕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使用过“友阿”商标,友阿商业的行为不会使消费者对双方的商标产生混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索丽榕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由原告索丽榕负担。
案例十九:华帝股份遭起诉“聚能”商标不能用
案情:厨电行业知名的广东企业华帝,日前因其近年主推的聚能灶概念被江苏镇江诚帝电器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称华帝股份未经其公司许可在媒体、商场和广告宣传画册上用相同或类似的“聚能”商标,涉嫌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
结果:据了解,华帝股份虽于2011年也提出了“聚能”商标申请,但最终被工商部门驳回无效,因此不享有“聚能”商标所有权,希望华帝股份停止侵权,并赔偿其200万元损失。最终结果还未出来。
案例二十:两家“Zoo Coffee”中国引商标纠纷
案情:2012年,韩国Zoo Coffee原班人马进入中国市场,成立祝咔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开设了近150余家门店。然而该公司准备在中国申请商标时却发现,“Zoo”商标已于2010年被成都一家物流公司注册。祝咔菲发现这个商标已经三年没有使用,因此向中国商标局提出标志撤销。然而在2013年12月27日,太映餐饮却获得“Zoo”商标转让。2014年,太映餐饮对祝咔菲在长沙、广州的旗下门店提出诉讼,要求其停止对该商标的侵犯并进行合理赔偿。
结果:“ZOO”商标权利人广州太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广州、长沙等地将另一家使用“ZOO”商标的祝咔菲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加盟商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院,案件有近10起。据悉,目前部分案件已相继开庭,但尚无结果。
案例二十一:“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
案情: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话题不断。2013年,温州小伙子金阿欢一纸诉状将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告上法庭,称“江苏广电总台这是商标侵权,在2010年他已经成功将非诚勿扰注册”。
结果: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现已改名为“缘来非诚勿扰”。
案例二十二:晋皖鄂争杏花村商标归属地
案情:数十年来,天南地北有十多个地方都宣称自己才是正宗的杏花村。这其中,以山西汾阳、安徽池州、湖北麻城三地的竞争最为激烈。他们绞尽脑汁引经据典、创作歌曲,甚至对簿公堂。2000年,杏花村对古井遗址进行复建。一年后,安徽省黄公酒垆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正式申请“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注册。此举一出,立即招来杏花村汾酒公司的不满,此后的近十年时间里,两家公司为了商标使用权及归属问题不惜多次对簿公堂。
结果:商标局作出裁定,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杏花村汾酒公司不服该裁定,连续两次申请复审。后北京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虽然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错误,但结论正确,应予维持。杏花村汾酒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十三:小米商标遭侵权索赔百万
案情: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北京华忠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小米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要求其停止侵权,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小米科技公司诉称,小米公司依法享有“小米”、“MI”及“XIAOMI”等系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但是被告北京华忠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办运营的名为“小米e贷”网站的显著位置上,擅自使用小米的系列注册商标进行宣传。
结果:本案于2016年3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天没有宣判,将择日判决。
案例二十四:广汽与长安商标“撞脸”
案情:2010年长安推出全新的轿车“V”标,并于同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2013年,长安汽车在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第37类(汽车零部件)商标被驳回,原因是与广汽乘用车在该服务类提交注册的“V”商标近似。原来广汽乘用车早在2009年便对“V”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在2011年 完成了第37类(汽车零部件)和39类(运输储藏)的商标注册,但作为战略储备标识,一直未投入使用。这才引发了一场商标纠纷。
结果:长安汽车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最终达成转让协议,广汽乘用车以300万人民币转让V标,而该笔转让费用,也将用于公益事业,以此鼓励社会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
案例二十五:陌陌商标遭抢注陷纠纷
案情:此前,有关“约炮神器”陌陌即将上市的消息振奋了业界,一时间恭喜、质疑、调侃声不断。本该为上市冲刺的陌陌却在日前摊上了事。有媒体爆出刚刚提交上市申请的陌陌,其45类的第“11312563”号商标被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抢注,注册商标内容为社交陪伴、交友服务、婚姻介绍等,可能因此遭遇起诉。
结果:陌陌官方对此未回应。
案例二十六:方便食品“双白”之争
案情:2007年10月,正龙公司认为郑州一超市出售的白家公司“白家”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竖排“白家”商标与其“白象”注册商标构成近似,遂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结果:2013年,白家粉丝与河南白象之间历时6年的“中国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之争,终于画上句号。根据该终审判决,两家企业经历了5场官司后达成了和解—白家粉丝昨日起开始正式使用“白家陈记”商标,而白象集团则悄然退出方便粉丝领域,专注方便面行业。
案例二十七:两只“小肥羊”对簿法庭
案情:2012年,内蒙古小肥羊起诉深圳市周一品小肥羊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周一品小肥羊”商标,给顾客造成混淆,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周一品小肥羊的标识和名称应不再允许使用,并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
结果:201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周一品小肥羊立即停止在其提供“涮羊肉”火锅店的服务中使用带有“小肥羊”文字的标识,停止使用带有“小肥羊”文字的企业名称,赔偿小肥羊经济损失90万元,合理维权费用10万元。最终,该判决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
案例二十八:香港高法拉网捕捉异类”红蜻蜓”
案情:据悉,该案的被告可谓“阵容庞大”,有评论人士戏称其为“多国部队”。该“多国部队”成员包括意大利红蜻蜓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美国红蜻蜓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法国红蜻蜓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红蜻蜓鞋服有限公司等。 据红蜻蜓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在香港注册的“国际大公司”其实都是空壳公司。
结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判决,19家在港注册的“红蜻蜓”公司立即从香港公司注册署除名,不能再使用任何包含“红蜻蜓”字样的名字或名称以及相似的名字或名称,也不能授权、批准他人使用。至此,浙江省温州市知名企业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得以摆脱长达数年的“李鬼”之扰。
案例二十九:粤港荣华15年商标之争
案情:顺德荣华手握带圈的“荣华”商标的商标权,而香港荣华则早于前者使用“荣华月饼”作为商品名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一方拥有“荣华”商标,而另一方的“荣华月饼”却以使用在先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这个矛盾让双方在15年来一直对双方的经销商进行连番的侵权诉讼。
结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第15个诉讼年头新一轮注册商标专用权保卫战——香港荣华、东莞荣华诉顺德荣华和苏国荣商标侵权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顺德荣华商标侵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侵权,判决顺德荣华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赔偿香港荣华50万元。据了解,双方10多年间打了30多宗官司,你告我我告你,目前还有5宗官司在打,除了东莞中院,还有广东省高院、北京一中院等。
案例三十:“微信”商标权之争
案情:创博亚太(山东)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自己申请微信商标在先,应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遂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在此公司起诉之前,已有两家公司参与竞争“微信”商标,但都已失败告终。
结果:北京知产法院一审认定创博亚太公司申请注册的“微信”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不良影响,因而维持了商评委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创博亚太公司不服,向市高院提起上诉。市高院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微信”商标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说法不当,但在指定使用服务上缺乏商标注册所必须具备的显著特征,其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规定,一审法院裁定结论正确。市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